视窗
loading...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黑龙江会计网校 > 黑龙江初级会计职称 >

黑龙江省省直属单位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调转手续有关事项通知


        按照财政部财会[2011]11号文件《财政部关于印发〈全国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信息化调转暂行办法〉的通知》规定,黑龙江省财政厅会计管理局对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调转手续作出以下调整:

  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由省财政厅调出手续需携带:身份证件(原件)、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调入单位开具的从事会计工作证明(或工作证明、户籍证明、居住地证明、暂住地证明)。除携带以上材料外,持证人员在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调转时,未按规定完成以前年度继续教育的,需在调出地补齐后,方可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调转手续。

  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调入省财政厅手续需携带: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调出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开具的调转登记表、在哈尔滨市的中省直属单位开具的从事会计工作证明(或介绍信、工作证明)、2张1寸彩色照片。

  办理时间:每周四下午13:30-16:30。

  办理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华山路89号 黑龙江省财政厅会计服务大厅一楼。

銆€

銆€

銆愬厤璐e0鏄庡拰鐗堟潈璇存槑銆�
鏈珯閮ㄥ垎淇℃伅鏉ユ簮浜庝簰鑱旂綉锛�瀵硅浆杞界殑淇℃伅鎴戜滑鍔涙眰鏍囨槑淇℃伅鐨勫嚭澶勶紝鎴戜滑灏婇噸浣滆€呯殑鐗堟潈钁椾綔鏉冿紝瀵规垜浠浆杞界殑淇℃伅濡傛湁寮傝鎴栨湁渚垫潈鎴栬繚娉曚俊鎭鍙婃椂鑱旂郴鎴戜滑锛屾湰绔欎細绔嬪嵆鍒犻櫎锛�瀵瑰師鍒涘唴瀹规垜浠効鎰忔敮浠橀€傚綋鐨勭ǹ閰紝鑱旂郴鏂瑰紡锛氶偖浠�:webmaster@jscj.com銆€鐢佃瘽锛�4008816886
更新时间2023-02-20 21:38:02【至顶部↑】
江南财子®  联系我们 | 邮件: webmaster@jscj.com | 客服热线电话:4008816886 |  娣诲姞瀹㈡湇寰俊

付款方式留言簿投诉中心网站纠错二维码手机版

电话:
付款方式   |   给我留言   |   我要纠错   |   联系我们




Top